信息分级 互联互通势在必行
“一个完整的电子商务环境应该分为三部分:一是交易的主体,包括电子商务网站和买方、卖方;二是监管机构;三是信用度评定机构。三者共同构成诚信体系框架。在美国普遍实行以商业征信公司为基础的社会信用管理方式,遍布美国的个人征信公司、追账公司等都是从盈利目的出发,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包括资信调查、资信评级、资信咨询、商账追收等,完全实现市场化运作。”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银行电子渠道部总经理张少锋博士表示。但在中国,这个环境是缺失的,因此,即使作为拥有相对完善信用信息的银行也一直在为诚信问题付出昂贵的代价。我国的商业银行存在大量不良贷款就是一个例证。
从目前我国的现状来看,由于个人银行卡、手机和工商注册都采用实名制,且其中采集的信息相对全面,因此,银行天然地站在建设诚信体系的第一阵线。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银行市场企划部总经理彭玉江透露,目前,浦东发展银行正在集中力量开拓中小企业市场,因为中国90%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这部分企业由于分布广、征信难度大,往往被大的商业银行所忽略,但这个市场的潜力非常巨大。
由于中国与发达国家的信用体系发育程度不同,银行的营业能力也不同。举例来说,美国的银行一个信贷员可以管500人,日本、韩国的信贷员则可以管到50、60人,而在中国内地,一个信贷员只能管到5、6户的中小企业。产生这一差别的原因并不在于信贷员的个人能力本身,而是在于社会公共诚信体系完善程度的不同所带来的银行对信息和交易风险等因素把握的不同。
彭玉江分析,国外银行信贷员管理能力强大,很大程度上源于银行信贷系统与其他公共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以加拿大和美国等国家的商业银行为例,它们可以与外部的18个左右的信息系统相连,能迅速调用该贷款人在工商、税务以及其他方面的信用信息。信贷员发放一笔贷款的时间是三分钟,而中国的银行可能最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进行信用调查。
目前,中国银行通过行政手段收集各个银行的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完善的信息系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问题也依然存在。彭玉江指出,事实上,银行已经事先和用户签定了信息保密合同,因此,在与其他机构——特别是第三方信用机构分享的时候,将面临法律上的难题。对于银行来说,首要原则就是为客户保密。一旦银行与其他商业机构分享这些信息,银行的最终结果就是商业信誉扫地。与此同时,不同银行都针对企业推出了自己的信用评估体系,工商系统也是如此。因此,要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应该首先实现的是信息的分级管理,从底层共享做起。
目前,银行系统、工商系统、电子商务协会等各个系统已经启动了信用工程,同时以行政区域为分工原则的各地也相继启动了诚信工程,比如:长三角16城市启动了《共建信用长三角宣言》;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办法开始试行;同时,西藏、安徽等省区也相继启动了信用工程。但是,关于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体系资料的互联互通依然是制约瓶颈。
彭玉江强调,尽管银行拥有个人和企业的基本信用信息,但信用体系并不单单是由交易构成的。例如浦发银行所获得的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资源对于中国人民银行所建立的诚信体系来说,仅仅是非常小的构成部分。他同时表示,考虑到我国现状,对于诚信体系的建设思路来说,宜采用政府的行政手段而不是第三方的商业手段。
“诚信是一种机制,需要整个电子商务产业中各种环节的共同努力。同时,诚信是一个不断建设的过程,不同发展时期的电子商务有着不同的诚信主题。也可以说,电子商务永远会面临诚信建设的问题。”首信电子商务中心总经理高佳卿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