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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外包 催化剂Or维生素
巧创网络  发表时间 2005-11-3

        这几天,有几件软件业的新闻发生,都是和软件外包有关。一个是联想投资公司以2400万港币参股中讯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讯软件去年10月已经引进了日本NEC1200万港币的资金,其是北京最大的国内软件出口企业,该集团北京公司2001年度对日软件外包业务达7亿日元,折合人民币4600多万元。另一则是3月26日,微软(中国)公司总经理唐骏在成都召开的软件峰会上宣布,微软与国家计委逾60亿元框架协议中正酝酿在中国推进大规模的软件外包业务,将选择成都作为实施“软件外包”战略的首家试点城市。再一则是3月6日,浙大网新宣布,浙大网新与日本富士电机株式会社在杭州就对日软件出口事宜达成合作意向,双方将分别在东京和杭州创办两家合资公司,开展大规模对日软件出口业务。  


  于是最近在软件业内和IT媒体类弥漫着一种对软件外包的鼓吹态度,而且相当狂热,大连、北京、齐鲁、上海、杭州、广州、西安、成都、沈阳是这种外包梯队中的代表,事实上,在整个国内的软件行业内一直提倡中国的软件要走印度之路,靠出口来发展自己,只不过这种态度在最近发展到了高峰而已。《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对软件出口和外包提出了目标和方向:到2005年,软件市场销售额达到2500亿元,软件出口额达到50亿美元。  

  根据台湾工研院的数据表明,2001年,全球软件外包服务市场的规模约为144亿美元,其中北美市场占70%,欧洲市场占15%,其他地区则占15%。而另一个数据则表明,仅美国每年软件业务外包量就达400亿美元以上,而且这个市场年增长率保持在22%左右。美国财富500强公司中有近40%的公司软件业务外包给印度等国。所以,说软件外包是一块巨大的利润市场毫无疑问。我们的邻国印度已经成了美国之后世界第二大软件出口国,印度软件业收益在2001年3月达到86亿美元,软件出口也达到63亿美元,印度政府预计在2005年软件出口有可能会超过1000亿美元,另外,软件外包预计到2008年将会为印度人提供220万个新的工作机会,而吸引投资规模将会达到50亿美元。《纽约时报》在2002年曾经对中国软件的出口能力做过预计:中国将在5-10年的时间内挤下印度,成为第二大软件出口大国。2006年,中国希望自己的软件出口额达到10亿美元。  

  中国软件总额占全球1%的比例,这1%,是中国有资格做软件出口的重要基石。但是现在有个争执是印度之路是否可行?准确点说是印度的软件出口对于印度自身的软件发展能有多大的帮助,即便中国真的跻身软件出口大国,中国人就敢说Made  In  China的软件可以不败,中国软件企业可以畅行全球么?  

  中国软件企业必须清醒认识到,软件出口对于中国软件产业水平的提高没有根本性帮助,也无助于中国软件企业国际化的最终解决。正如院士倪光南指出印度软件出口的局限性一样,2001年在全球软件总额中,印度只占1.6%,与第一位的美国(占42%)相差极大,也远不及欧盟及日本。印度的‘软件出口’主要是为美国软件公司进行加工,而加工者一般不拥有最终的软件产品和知识产权,因此这种‘软件出口’不是产品和知识产权的出口而是软件劳务的出口。印度的软件工厂仅是做软件开发中的部分工作,是一种‘软件代工业’。此外,外包业务受国外软件产业的牵制过大。  

  有人用国内的经济特区从“三来一补”,从给国外企业加工一些非常简单的硬件做到现在的经济大市,除了主板和CPU之外,别的所有的硬件都可以在当地生产这个例子来反驳说发展软件外包同样可以掌握技术,但是这些人却忘了一点,即便是现在TCL、创维也在苦于核心关键技术被国外的跨国公司所掌控,真正面临到技术竞争,往往陷于被动。  

  国内的软件出口业务仍在发展初段,2001年中国软件出口约七亿美元,占整体软件产业不足10%,而印度2001年的软件出口就占整体软件产业超过70%。中国的软件出口不足,但是印度把大部分业务全部放到软件出口这个篮子里长久来看对印度软件业很可能是弊多利少。当然印度和中国相比,严重不利是当地消费需求不足,商业环境普遍缺乏,没有国内市场。  

  软件外包的利处是国外的消费者的水平比国内的高,他们会提出非常像样的需求,中国软件企业在完成他们的业务要求的过程中,能够不断的学到新的东西,能够不断的提高自身水平。但是国内软件企业数量虽多,但大部分规模较小,国内一些通用软件厂商虽然品牌很大,但业务收益却无法提升。由于企业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追求短期利益功利趋向十分明显,面对具有明显市场机遇的产品便会蜂涌而上,一些软件商只得进军目前“有利可图”的有效市场,集成业务热火时就做集成,在企业信息化大潮时就抢单企业级用户,而对有开发或市场开拓难度的产品则退避三舍,这导致产品种类单一,低水平竞争和产品质量不高等问题,不利于软件公司的长期性战略发展。这点上尤其是要把对日本的软件外包和对欧美的软件外包区别对待,欧美项目合同多在高层签订,对日软件外包的项目合同则往往是在系统低层,甚至在底层签订的,非常类似传统制造业的“订单”,对国内软件产业纯粹是体力上的帮助。  

  专家分析认为中国技术整体水平不高,软件外包讲究的是,低成本和高质量,管理比技术重要得多,而国内软件开发管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外包对软件企业管理水平、维护能力,以及商务、法律的国际接轨都有相当的要求。而我国软件企业相对松散,质量管理也处于弱势,很多还是作坊式的研发。所以目前软件外包,只能说是一种赢利模式,就好像工厂机器化生产的产品比手工作坊的成本要低很多一样,国外厂商把工作包给我们的主要原因,就是中国的开发成本低,这就决定了软件外包利润空间有限。而且,这种模式,在外包之外,是不可复制的。尽管对于国内软件业的发展来说有益,但是很难说有多大的作用。国家信息化离不开自主的软件业发展,我们现在的国内开发商,还不足以满足我们自己市场的需要,远不能开发出满足我们自己的产品,仍然是任重而道远。如果不下力气发展独立自主的软件产业,就等于用别人的砖盖自己的楼,楼能不能盖好,全部要看别人肯不肯给你提供砖。  

  中国的软件产业现在进入了一个发展的好年份,但遗憾的是在这个好年份里还得不到好收成。中国的软件市场是一个长期市场,如果企业不走出去,它的成长性必然受到限制,中国的软件企业应该家电、玩具厂商一样走出国门,去争夺全球99%的市场,所以我们觉得为软件外包鼓与吹的态度是正确的,但是它只是国内软件业成长的催化剂,适当的外包也会是国内软件企业的成长方式。通过外包,国内软件企业可以学习到先进的管理经验,锻炼队伍,增加和国际市场的交流。特别是在软件发展初期,企业比较小,实力弱,抗风险能力差,分工合作可以避开风险,抓住机会生存下来,但是把它当作是维生素决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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